基层调研中,经常听到有农民发牢骚、报委屈,说是自家合法宅基地上的老房屋,已经破烂不堪接近于危房了,去乡镇政府申请翻建,总是以各种理由不予批准。
有的甚至提出2025年开始已经不再批准农村宅基地翻建房屋了,就等着统一规划或进城买房吧。
实际上,国家当前并没有不允许农村旧宅翻建的任何政策,而是大力鼓励农民翻建房屋、改善居住生活条件。之所以一些地方出现翻建房屋审批难的问题,可能是有了以下5种情况。
最后一种情况当前国家部委已出新规定,随时可以解决,其他情况有的需要等待,有的就压根不能翻建了。
(1)正在编制乡村规划。乡村规划是乡村范围内对各类建设批准规划许可的重要依据,国家、省、市、县、乡都编制有国土空间规划。
对于乡村的空间规划,国家明确不是所有村庄都要编制,一般性村庄只需要按照“通则式”规划批准许可、进行建设,不需要单独编制。
但是,对于较大的中心村、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村庄、产业集中经济发展较好的村庄等,还是需要编制村庄规划的。
这些村庄农民申请房屋翻建,还是要等到乡村空间规划编制完成。
(2)列入土地征收计划。有些城市近郊的农村,已经列入了城市建设规划,很快就会和城市发展融为一体,下一步要将会纳入土地征收范围。虽然说当前还末实施征收,但在国土空间规划上,已经不能再一家一户的建设住宅了。这种情况下想要申请房屋翻建,相关部门也是不予审批的,不过如果此房屋达到了危房标准,是可以申请有关补助、依靠政府解决居住问题的。
(3)打算统一规划建设新农村。统一规划建设新农村前些比较热,近两年不少地方还在大力推进。如果所在村庄列入了新农村建设规划,上级部门就不再批准房屋翻建了,不然会造成财力、物力的巨大浪费,也会造成拆迁补偿的困难。
(4)不符合“一户一宅”。不管是申请宅基地建房,还是申请房屋翻建,都必须符合“一户一宅”这个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重要原则。如果在别处有已经登记的宅基地和房屋,再申请此处宅基地的房屋翻建,有关部门是不予批准的。
(5)宅基地被误划为耕地。这是一类比较特殊的情况。一些老宅因长期无人居住种上庄稼或蔬菜,在有关部门开展的土地变更调查中,按照“所见即所得”的调查认定原则,把合法宅基地认定成了耕地。这种宅基地如果再建房,就成了占用耕地建房,当前政策下是不允许的。
不过,这种情况现在有解决办法了。自然资源部相继发布的多个政策文件,要求各级在土地管理中实事求是,对实际地类要合理推断,不能让群众为调查错误买单。
如果这种情况有合法的宅基地使用证,虽然说在调查时为认定为耕地,是可以通过程序申请改变地类认定的,占用该处宅基地建房,也就会给予批准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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